前言
如果您要出售房屋或公寓,首先要做的就是准备一份销售合同。根据新南威尔士州法律,在未签订适当合同的情况下将房屋推向市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一. 销售合同中需要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规定,所有卖方必须在销售合同中包含某些信息,还必须对所售房产做出某些承诺(法律上称为 “保证”)。这些义务被称为 “卖方披露要求”。
您可能需要在合同中包含的最常见文件有:
- 分区证书。这是由地方议会签发的,显示了规划控制和其他可能影响房产的事项,如任何拟议的道路拓宽
- 排水系统图。该图显示任何下水管道的位置
- 确认您拥有房产所有权的产权调查表
- 任何设立地役权、通行权、限制或契约的文件副本
- 任何游泳池的合规或不合规证明
- 房产是否欠缴地税的证明。
您还应与律师讨论是否应包括以下内容:
- 鉴定调查
- 建筑证书,以及
- 房主保证保险证书
二. 如果我出售的是分层产权房(公寓)怎么办?
新南威尔士州的大多数公寓都有分层产权(strata title)。如果您出售的是分层产权房产,您还需要提供:
- 地段和公共财产的房产证副本
- 显示该地段的分层图副本
- 影响分层计划的附则副本。
您还应告知您的律师是否已征收或可能征收任何特别税费。
三. 我被视为对房产做出了哪些保证?
除非销售合同中包含另有说明的具体信息,否则您将房产推向市场即被视为您已对房产做出了一系列承诺。这些承诺包括:
- 土地不受任何 “不利影响”(主要是指可能影响土地的政府提案)
- 土地上没有排水系统图中未显示的下水道
- 分区证明准确反映了合同
- 签订之日的土地分区情况
四. 如果合同不符合要求会怎样?
如果您没有遵守 “卖方披露要求”,而事实证明房产存在问题,买方可以取消销售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也必须退还他们的定金。如果您已经购买了新房,这种情况可能会非常严重。
五. 我应该在合同中使用标准条款还是定制条款
任何销售合同中的许多条款都是标准条款,这意味着这些条款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通常被认为对卖方和买方都是公平的。您不一定要在合同中包含所有这些标准条款,尤其是如果它们不能反映您的需求或您出售的房产。
您的律师将确保销售合同不仅符合法律要求,而且符合您的最佳利益。也就是说,任何买方都有可能希望就其购买的某些条款进行谈判。例如,如果他们同时也在卖房,他们可能会想要比正常情况下更长或更短的交割期。
或者,他们可能希望确保某些物品(如百叶窗)被列为 “固定装置”。
您的律师将继续与买方律师协商,确保您仍然按照自己的条件出售房屋。这将包括确定 “结算 “出售的时间,也就是向您支付欠款的时间。
六. 私人协议出售与拍卖出售
新南威尔士州的许多房产都以私人协议方式出售。在这种方式下,您会公布您希望出售房产的金额,然后与任何潜在买家协商最终价格。
如果您选择以拍卖方式出售房产,合同中将不包括 “冷静期”。相反,如果房产已 “上市”(即已达到您的底价),且拍卖槌已落下,则中标者必须完成购买(当然,除非销售合同存在严重问题)。
七. “冷静期 “如何起作用?
冷静期让买家有机会在出价的情绪消退后,考虑是否真的要签订合约(这也让他们有机会在签订合约前进行建筑和害虫检查)。
如果潜在买家在冷静期内退出,通常只会损失 0.25% 的购房款。
您可以要求买方放弃冷却期,特别是如果他们有代理律师并已完成调查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