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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PR避开土地税和印花税Surcharge, 累计住满200天?还是连续住满200天?

    2017 年,Temporary Skills Shortage (TSS)签证接替了457 签证的地位。现在,它已成为企业在澳大利亚担保员工的主要签证类别。那么,什么样的雇主有资格担保雇员移民呢? 

    一、印花税与200天居住要求

    在新州购买住宅相关物业的外国买家必须在任何印花税之外额外支付8%的印花税附加税。

    如果您以个人身份(非公司或信托受托人)在新州购买与住宅相关的房产,那么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无需缴纳印花税附加税:

    • 澳大利亚公民
    • 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 (ordinarily resident in Australia)
    • 豁免的永久居民 (an Exempt permanent resident)
    • 伴侣(临时)签证(309 或 820 子类别)持有者,且符合居住要求
    • 退休签证(405 或 410 子类别)持有者,且符合居住要求

    1 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

    (ordinarily resident in Australia)

    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您将被视为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无需缴纳印花税附加税,即:

    • 首先您需要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持有伴侣(临时)签证(309 或 820 子类别)并且
    • 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的 12 个月内,您在澳大利亚至少累计住满了 200 天。

    2 豁免的永久居民

    如果您是永久居民,但不被认为是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那么您依然可能被视为免税永久居民,从而无需缴纳印花税附加税。

    要成为豁免永久居民,您必须符合以下三点,即:

    • 在协议或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在所购房产连续 居住至少 200 天
    • 作为主要居住地居住,且
    • 以个人而非公司或信托的名义购买。

    二、土地税附加税与200天居住要求

    新州外国业主附加土地税(”附加土地税”)适用于 “外国人 “在新南威尔士州拥有的住宅用地。该税项是任何可能适用的常规土地税之外的附加税项,目前的税率为应税土地价值的 4%。该税每年征收一次,适用于截至前一年 12 月 31 日所拥有的住宅用地。

    除非当事人是澳大利亚公民,或是澳大利亚永久居民,并且在上一自然年在澳大利亚累计居住至少 200 天,否则此人通常被认定为“外国人”。

    此外,新州税务局还承认,根据澳洲政府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新西兰、南非、德国、芬兰、日本、挪威、印度和瑞士公民可免缴土地附加税。

    1 豁免–预定主要居住地

    如果澳洲永久居民在上一个自然年未能累计住满200天,那么他们依然有可能豁免土地附加税。不过,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当事人必须拥有以下身份:

    • 永久签证持有者;
    • 伴侣(临时)签证持有者(309 或 820 子类别);或者
    • 退休签证持有者(子类别 410 或 405)。

    (2)为了获得豁免资格,这些签证持有者必须打算在获得豁免的年度内连续居住在其房产 200 天或以上。

    2容易混淆的概念 

    “连续 200 天”

    “连续居住200天”是豁免土地附加税的要求,而不是免交土地附加税的要求。具体来说,正常情况下,一个PR永久居民需要在一个自然年内累计住满200天,才可以不用交4%的土地附加税。但是,当一个永久居民没有住满200天,收到了税局的土地附加税的账单时,该居民依然可以申请豁免。当该居民把该处被征收附加税的房产当作自住房,并打算接下来一年内连续住满200天,那么该居民就可以在3月31日之前申请豁免土地附加税。

    John Wu - 吴瀚律师
    John Wu - 吴瀚律师
    新州最高法院注册律师,法律博士,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家庭法,房产过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吴瀚律师在家庭法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擅长解决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婚前/婚中/婚后财产协议的起草,以及处理离婚与抚养权有关的家庭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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