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e

    新州无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澳洲遗产分配

    即使您希望去世后按照法定遗产规则( the rules of intestacy)分配资产,有遗嘱与无遗嘱之间仍有许多差异。最主要的是去世后如何授予遗产管理权。

    当一个人拥有有效的遗嘱时,其遗嘱执行人可以在立遗嘱人去世以后立即开始保护资产,并获得“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来按照遗嘱的意愿进行资产分配。

    当一个人去世而无遗嘱时,一般情况下,其亲属将需要向法院申请“行政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由于此人需要证明自己有资格向法院起诉,因此可能需要采取额外的措施,增加遗产处置的复杂性,以及家庭内部有关遗产分配的争议。

    其他考虑因素包括:您的孩子是否未满年龄,是否需要得到信托或指定监护人的保护;您的孩子是否已婚,是否考虑他们的家庭关系的变故而对遗产继承的影响;立遗嘱人对慈善机构,其他组织的遗赠安排;宠物的照顾;您是否已做出具有约束力的退休金提名,等等。

    新南威尔士州无遗嘱的继承程序

    1. 丧葬费&行政费: 《继承法》第103条明确规定,无遗嘱遗产的任何权利均应在丧葬,管理费用和债务支付之后。
    2. 申请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 遗产管理书是法院命令,允许某人在没有遗嘱  或遗嘱不指定执行人的情况下管理遗产。在适当的查询显示没有遗嘱之后,一名合格的亲戚可以申请《遗产管理书》。这涉及到类似于遗嘱认证的步骤。
    3. 《继承法》第4.2部分规定了配偶的权利。

            如果当事人去世,遗下配偶而没有子女,则该配偶有权享有全部财产。

            如果当事人去世,遗下配偶和子女,而子女是配偶的子女,则配偶有权享有全部财产。

            如果当事人去世,遗下配偶和子女,但子女不是配偶的子女,则配偶有权享有:

            (1) 逝者的个人物品(在第101节中定义),以及

            (2)自2005年12月起, $350,000的法定遗产加上CPI的调整,以及在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未全额支付法定遗产的利息(有关法定遗产的定义,请参阅第106节)

            (3) 剩余财产(如果有)的一半

    1. 配偶的定义: 在逝者去世前即与逝者结婚或在去世前即为家庭伴侣的一方(可能包括事实上的配偶),但不包括前配偶(请参见《继承法》第104条)。
    1. 事实上的配偶可以是注册的关系(a registered relationship)或者同居关系至少持续两年,或者有孩子出生;
    1. 资产在其他亲属间的分配:

    一般而言,在没有配偶时可以继承的亲属顺序如下:

    • 孩子们
    • 父母
    • 兄弟姐妹
    • 祖父母
    • 叔叔阿姨
    • 堂表兄弟姐妹

    每个“类别”都必须先穷尽,然后再继续进行下一个,一旦找到合格的亲属,该程序就会停止。

    1. 适格的子女:

    (1)如果当事人去世,没有配偶而遗下子女,则逝者的子女平均分享全部财产。

    (2)如果逝者有配偶和子女,且该子女为该配偶所生,则这些子女将不会继承逝者遗产的任何部分(因为遗产将移交给配偶)。

    (3)如果逝者遗下配偶或非现配偶所生的子女,并且在满足配偶的应享权利后仍保留部分遗产,则逝者的子女有权均等享有其余部分。

    (4) 如果逝者的子女在逝者之前死亡,并且遗下子女,则这些子女将平均分担逝者的子女份额。

    (5)《继承法》第109条规定,就遗嘱规则而言,应将养子女视为收养父母的子女。

    1. 父母: 如果逝者没有配偶,没有子女,但有父母依然健在,那么父母将获得均等的财产份额。如果只有一个父亲或者母亲还活着,那么整个财产将归那个父亲或者母亲所有。
    2. 兄弟姐妹: 如果逝者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那么他们的兄弟姐妹将均等地分享全部财产。现在也包括同母异父或者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如果逝者的兄弟姐妹在他们之前死去,但留下子女,则该子女将继承逝者的兄弟姐妹的份额。
    3. 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逝者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或姐妹,或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则逝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平等地分享全部财产。
    4. 叔叔、阿姨:如果逝者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或者没有已故的兄弟姊妹的子女,也没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则逝者的父母的兄弟姐妹(阿姨和叔叔)有权平等地享有整个遗产。
    5. 堂(表)兄弟姐妹: 如果叔叔阿姨在逝者去世前死亡,但遗下孩子(即逝者的堂表兄弟姐妹),则其平等地分享逝者的叔叔阿姨应继承的全部财产的份额。这仅适用于堂表兄弟姐妹。如果第一代堂表兄弟姐妹先于逝者去世,则其子女不会继承。
    6. 如果逝者身后没有人有权获得遗产,则国家有权根据其酌情决定权享有全部遗产。

    如果我的资产在澳大利亚境外该怎么办?

    如果您在海外拥有资产(包括房地产,股票或银行帐户),我们建议您分立遗嘱,进而单独处理这些海外资产,而不要用一份遗嘱来处理所有资产。

    海外其他国家的继承法可能与澳大利亚的有很大不同。 例如,某些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无论您的遗嘱条款如何,某些家庭成员都自动有权获得您遗产中的指定份额。 因而,澳洲律师无法就其他国家的继承法提供专业意见。

    您可以聘请一个当地的专业人士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比如遗产管理,税务影响(例如继承税)等等。

    John Wu - 吴瀚律师
    John Wu - 吴瀚律师
    新州最高法院注册律师,法律博士,主要业务领域包括家庭法,房产过户,民商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吴瀚律师在家庭法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特别擅长解决家庭财产分割问题,婚前/婚中/婚后财产协议的起草,以及处理离婚与抚养权有关的家庭法问题。

    需要专家的帮助吗?

    理财小助手的”专家伴你行“服务。帮助您对接相关行业内最专业的人士,避免走弯路。

    订阅我们最新文章

    输入您的email再也不错过最新的文章。参加我们线下的活动。

    视频库

    热门文章